新店房地產資訊網
孔瑞琴 李正雄
於民國105年以前取得的不動產,不動產交易只對房屋所得課徵所得稅,土地部分,只課徵依照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的土地增值稅,不課徵交易所得稅,簡稱舊制。
民國104年6月24日總統公布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,於105年1月1日起實施,規定自105年1月1日起取得之不動產,交易時房屋與土地須按所得實價課徵所得稅,簡稱房地合一稅1.0...(閱讀全文)
土地增值稅是我國憲法特別揭示的租稅,其目的在實現平均地權、漲價歸公的理想。(中華民國憲法第143條第3項參照)...(閱讀全文)
房屋買賣時,如何減輕土地增值稅通常是是賣方最關心的議題之一,節稅方式有三種:1. 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. 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3. 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...(閱讀全文)
我國對土地課徵的稅有地價稅與田賦兩種,為減輕農民負擔,政府於民國76年起,依據土地稅法第27條之1的規定停徵田賦;而地價稅則是按土地所有權人...(閱讀全文)
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課徵的財產稅,課徵範圍包括房屋,及附屬於該房屋並增加其使用價值的建築物...(閱讀全文)
契稅是不動產發生買賣、承典、交換、贈與、分割或因占有時,取得所有權的人應該要繳的稅;但因為土地多已徵土地增值稅,所以契稅的課徵是以建物為主...(閱讀全文)
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下列順序定之:1. 直系血親卑親屬。2. 父母。3. 兄弟姊妹。4. 祖父母...(閱讀全文)
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,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,應依本法規定,課徵贈與稅。...(閱讀全文)
如果在世配偶的婚後財產很少,而被繼承人的婚後財產很多,此時剩餘財產差額很高,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後,就會有很好的節稅效果...(閱讀全文)
國稅由中央機關負責徵收,除關稅及進口之營業稅、貨物稅及菸酒稅由海關負責徵收外,其他都是由財政部各地區...(閱讀全文)
閱讀全文...